一些长文 / essays
最近在想 / no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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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叙事身份
Dan P. McAdams 在西北大学研究人格长达三十多年。他和他的学生访谈过成百上千名三四十岁的普通人,请他们讲述自己的人生故事。几乎所有人都能讲出来——不一定精彩,不一定连贯,但都有一个基本的结构:我从哪里来,经历了什么,正在去往哪里。
这东西在心理学里有个名字,叫「叙事身份」(narrative identity)。
想象一下,每个人脑子里都在写一本关于自己的小说。你不需要真的动笔,但你会不自觉地把过去的经历编排成章节:高考那年是个转折,大学毕业后的遇到的一个人改变了你的方向,三十岁那场失败让你学会了某些东西。你把这些碎片串起来,形成一条主线故事。这个主线故事将你的生活建立在基本的价值观和信仰上,为你如何理解自己和世界提供了一个道德框架,告诉你,你是谁,你是如何成为现在的你,你正在变成什么样的人,以及从长远来看你希望最终留下些什么的故事。
从儿童发育的角度看,人在五六岁就掌握了故事的基本结构:开头、中间、结尾;主角、欲望、冲突、解决。十几岁时开始把这套结构套用到自己身上,编织自己的叙事身份。到了二三十岁,这个身份已经相当丰满,就像一棵树,年轮一圈一圈往外长,根系越扎越深。
奥巴马三十多岁就写了《我父亲的梦想》。他在书里讲述自己如何在白人母亲和缺席的非洲父亲之间寻找身份认同,如何把自己的个人经历嵌入美国民权运动的叙事里。小布什虽然没有写书,但到三十八岁时,他已经在脑子里完成了一个「浪子回头」的故事——年轻时酗酒荒唐,遇到劳拉后开始改变,经历宗教皈依,戒掉酒精,获得了第二次人生。拜登的故事则是普通人一次次被命运无情地击倒,失去妻女,失去长子,经历过最深的暗夜,然后又坚韧地重新站起来,一个理解他人苦痛的治愈者。
到三十几岁,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叙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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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lust
Find Me by André Aciman:
It’s just that the magic of someone new never lasts long enough. We only want those we can’t have. It’s those we lost or who never knew we existed who leave their mark. The others barely echo.
译了两版,你觉得哪个更好?
1) 只是新欢的魔力从不持久。我们只想要得不到的人。真正让人念念不忘的,反而是那些我们失去了、或从未知晓我们存在过的人。其他人,连余响都没几声。
2) 只是新欢的魔力从来都不够持久。得不到,才想要。反而是那些失去的,或从未知晓我们存在的人,在我们心里留下了印记。其他人,连余响都没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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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just do it
决定给自己立个标准:如果不能马上想到「缓一缓」的好处,有什么事情就马上去做。
(ADHD 的分心除外 🌚) - notes|专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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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s|慢些好呀
和 Tingtal 绕大学城骑了一圈,虽然天阴阴的,但风凉快极了,吹得我们心情都还不错。边骑边聊天,人在某种物理的前行状态之下,似乎心里就会生出一些希望。把路过的大学招牌都拍了一遍,还被 Tingtal 发现只有「广州大学」没有使用繁体。
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年总喜欢往大学城跑。并不为了具体的人和风景,隐隐的可能还是觉得离「青春气息」近一些,人生推进的速度就会慢一些。
慢些好呀。
